连云港弘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1万吨聚苯乙烯和 36万吨可发性聚苯乙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报批稿)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公示

更新时间:2021-08-11 13:04:34点击次数:9053次

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相关要求,我公司对《连云港弘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1万吨聚苯乙烯和36万吨可发性聚苯乙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》及《连云港弘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1万吨聚苯乙烯和36万吨可发性聚苯乙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》予以公示


附件:

附件一 连云港弘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1万吨聚苯乙烯和36万吨可发性聚苯乙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(报批稿)

附件二 连云港弘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1万吨聚苯乙烯和36万吨可发性聚苯乙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

附件三 连云港弘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1万吨聚苯乙烯和36万吨可发性聚苯乙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删除不宜公开信息的说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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